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》, 加强平安法治校园建设,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,提高中小学校依法治校、依法办学的能力和水平,10月18日上午,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座谈会。市教育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许新海,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,公检法司四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及法治副校长代表,县市区教体局分管同志、市直学校分管副校长代表共同参加座谈会。
会上,法治副校长代表、市直学校及县市区教体局分管同志分别结合各板块(单位)自身实际情况,介绍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,分享工作经验,梳理共性问题及个性困难,针对履职中出现的难点、堵点提出意见建议。
许新海副局长听取汇报并高度肯定了法治副校长工作取得的成效,认为这是教育、公、检、法、司各部门多方协作,共同努力的成果。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,许新海提出四点意见:一是进一步明晰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,除履行基本职能外,还应聚焦“家校社”协同育人,提高法治教育质效;二是强化法治副校长的协同管理机制,协同制定学期工作计划,规范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流程;三是优化法治副校长工作环境、考核激励机制,共同探索年度学校——本单位双考核机制,提高法治副校长履职积极性;四是加强工作内容研究和工作成效宣传,结合法治副校长不同领域资源优势,针对不同受众群体,开展校本化、个案研究,实现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。
南通市自1997年起启动探索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,陆续出台《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。目前,全市中小学“3名法治副校长+1名法律顾问”的“3+1”配置格局已形成,实现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。教育部简报、省委教育工作动态都对南通市法治副校长工作进行了推介,2023年法治副校长工作获得了南通市优秀普法品牌。
此次座谈会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副校长制度,保障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,激发法治副校长在校园法治教育中的示范引领起到了重要作用。